7月7日,生态环境部下达《关于发布2025年辐射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二批)的通知》,拟将《空气辐射监测自动站选址和验收技术规范》等46项标准纳入2025年辐射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二批),周期为18个月,计划于2027年1月31日前提交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2025年辐射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完善辐射监测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效率,现将《空气辐射监测自动站选址和验收技术规范》等46项标准纳入2025年辐射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二批)(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试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等要求开展预研究工作,编制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二、项目周期为18个月,项目承担单位须在18个月内开展文献调研、条件试验、实验室间验证等工作,完成标准制修订过程全部实验研究和材料编制工作,于2027年1月31日前提交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及时完成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并在三年内不再安排该单位承担相关标准预研究工作。
三、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对标准预研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调度。
四、我司将组织三个中心对完成预研究的项目开展专家论证,对达到立项要求的项目按程序申请立项。立项后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由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承担。
五、请各单位认真开展专家研讨,广泛听取意见,严谨科学、扎实高效地推进标准预研究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预研究任务。
联系人:核设施安全监管司监测应急处 曹龙生、马磊
附件:辐射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二批)
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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