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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答记者问

2026-02-27 10:39:50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关键词:电器电子产品废电器回收处理阅读量:18137

导读:本次修订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政策要求,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拓展管理对象覆盖面,明确废电器回收处理各环节的污染控制要求,推动更多废电器进入正规回收处理渠道,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态环境标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27—2026,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技术规范》修订背景、目的、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本次修订《技术规范》的背景和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制造国和消费国。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下简称废电器)回收处理活动,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国家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规章,建立废电器处理基金和专项资金制度,引导废电器进入正规渠道进行拆解和回收利用。《技术规范》(HJ 527)于2010年发布,是废电器管理政策制度的配套技术文件,对规范废电器回收处理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废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等“四机一脑”为例,全国年规范拆解量由2012年的1000余万台(套)增加至2025年的约1亿台(套),共激励引导超10亿台(套)“四机一脑”进行规范处理,约2200万吨拆解产物进行再生利用和规范处置。 随着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更新迭代加速,废电器的产生量在持续增长、种类也在不断增加。《技术规范》(HJ 527—2010)存在与最新法规政策协调性不足、废电器品类覆盖范围局限、全链条技术规范要求不足等问题,难以满足持续深入强化污染防控、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环境管理需求。因此,本次修订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政策要求,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拓展管理对象覆盖面,明确废电器回收处理各环节的污染控制要求,推动更多废电器进入正规回收处理渠道,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问:与原《技术规范》相比,本次修订的核心变化有哪些?
 
  答:本次修订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和环境管理需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扩充废电器类别,将服务器、服务终端类(如政务自助机、零售自助结算机等)、智能消费设备类(如智能无人飞行器、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车载设备等)、医疗服务设备类(植入、感染及放射性设备除外)等新型废电器纳入管控范围。二是细化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明确不同类别废电器及其拆解产物的分区贮存、防护措施等要求。三是完善拆解过程污染控制要求,针对不同类别废电器明确差异化拆解技术要求,强化有害物质逸散防控。四是强化产物管理,按产物类别针对性提出利用处置污染控制要求,明确电路板、液晶显示屏、保温层材料等关键产物的利用处置要求。
 
  问:下一步如何保障《技术规范》的顺利实施,还有哪些后续工作安排?
 
  答:为保障《技术规范》顺利实施,我们还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做好《技术规范》宣贯与培训工作,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理解好、执行好标准最新要求。同时,督促处理企业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废电器回收处理污染防治设施,不断规范全流程环境管理。二是及时跟进《技术规范》实施情况,及时研究废电器回收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持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三是深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继续将非法拆解处置行为纳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露天堆放、违规拆解等违法行为。
 
  供稿 |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编辑 | 邹祖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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